目 錄
一、編制依據 0
二、 工程概況 0
三、作業環境 1
四、吊裝物體說明 1
五、 起重機械的選用及起重能力計算 1
(一)起重機械的選用 1
六、吊裝程序、方法和要求 2
(一)施工準備 2
七、安全保證措施 3
(一)一般要求 3
(二)技術措施 4
(三)制度措施 10
八、夜間吊裝作業施工安全措施 11
九、起重吊裝施工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12
十、起重吊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4
一、編制依據
根據《安全文明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建設部JGJ59-99檢查標準要求,在參考《建筑施工手冊》《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等標準基礎上,制訂本方案。
工程概況
蘇州市軌道交通4號線Ⅳ-TS-06標竹輝路站車站施工,小型設備吊裝量大,施工場地狹小,土建交叉作業多,為確保設備吊裝就位的順利進行,特編制小型設備吊裝方案,以指導現場的設備吊裝工作。
三、作業環境
現場施工場地較平坦,個別地段可用裝載機整理平坦,具備吊裝條件。
四、吊裝物體說明
吊裝物主要為鋼筋、支架、模板等小重量物體。
起重機械的選用及起重能力計算
(一)起重機械的選用
考慮起重機的起重能力,現場道路安全及經濟效益等各方面因素,結合現場構件重量,幾何尺寸,安裝高度來選擇起重機施工中采用20T汽車吊車吊裝鋼筋模板等。其性能參數表如下:
六、吊裝程序、方法和要求
(一)施工準備
1、認真學習施工圖紙,并組織班組了解安裝的技術要求進行技術及安全交底。
2、認真核對吊裝物體的數量、重量、規格。
3、檢查鋼筋的質量是否達到質量要求。
4、對各種規格的鋼筋模板進行分類,編號。
5、查看機械設備,吊環是否齊全可靠。
(二)吊裝程序、方法、要求:
1、吊裝前首先對鋼筋、模板進行排列檢查,核對鋼筋模板規格型號是否正確,有無損傷。
2、吊裝時注意上下,左右的人和物。
七、安全保證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吊裝前,做好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做好起重機的檢查,起重繩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吊裝是保證吊裝角度不小于55度。
3、吊裝作業區域內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鋼筋模板的吊裝應在試吊無誤后進行,吊裝時設專人指揮。
4、施工人員應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嚴格執行“十不吊”。
(1) 信號指揮不明不準吊;
(2)斜牽斜掛不準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裝放過滿不準吊;
(5)吊物上有人不準吊;
(6)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7)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不準吊;
(8)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
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
六級以上強風不準吊。
5、所有計量工作應檢測合格,測量時盡量減少誤差,作好必要的復測。
6、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頂崗和無證操作。
7、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進入現場戴安全帽,確保施工安全。
8、吊車站位時,勘察地理強度,仔細調整吊車液壓支腿,確保吊車的穩定性,避免支腿下沉而失穩。
9、懸空安裝大模板吊裝大中型預制構件時,必須站在平臺上操作。吊裝中的大型模板、大中型構件上嚴禁站人。
10、當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允許其重量的70%,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重物離地不得大于500mm,必須拴好拉繩,緩慢行駛。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
11、起重機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雜物。
(二)技術措施
⑴安全技術交底與監控職責
①吊裝前對施工專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及技術交底,如鋼絲繩的捆扎方法、“安全生產六大紀律”等。
②明確吊裝區責任安全員和安全監控員。項目負責人應在吊裝前用圖紙劃分編號形色,到實地對每個人明確各人安全責任的區域,以及所承擔的職責。并必須到現場對安全員、監控員進行安全交底,并在安全責任區劃分圖上按責任人負責的區號,在圖上由本人簽字。
③在吊裝各類物件全過程中,必須對所有吊裝施工管理人員,特別是安全、監控人員,用書面形式明確各人的安全管理區域和安全管理的崗位責任,并必須到現場對相關人員實地交底。
④安全員、監控人員在明確各自責任區和工作內容后,必須在起吊前先到各自的責任區,巡視好現場的安全狀況,并向有關管理人員、吊裝施工人員報告,提出整改意見,確保安全。存在安全隱患,決不允許起吊。重大不安全情況要及時書面報告。
⑵警戒區設置與管理
①各類吊裝作業必須采取全封閉的安全警戒線,要有明顯的警戒標志。四周必須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無關人員禁止入內。
②全封閉的安全警戒區外沿,在視線盲區交叉點,必須設置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無特殊情況一律在警戒線外進行監控,并配戴安全員袖章。
③所有負責吊裝工作的技術員及現場安全員,不得擅自離開自己管理區。
④在吊裝過程中,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全封閉警戒區。起吊前所有人員都必須離開吊機回轉半徑和吊物的下方(包括起重指揮和起重工)。工藝要求必須留人的要加長定位牽引繩或其他安全措施,確保人員離開把桿和吊物的下方和安全。
⑤起吊中,全封閉安全警戒線必須大于吊機最大回轉半徑和吊物外延距離。對吊機把桿及吊物在吊裝過程中可能傾斜和吊物超出吊機半徑的危險落點外圍,必須設置警戒線和派人監護。
⑶汽車吊安全使用
①起重機行駛的道路必須平整、堅實、可靠,停放地點必須平坦。
②起重機不得停放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許起重機兩條履帶或支腿停留部位一高一低或土質一硬一軟。
③起吊構件時,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超出起重機回轉半徑斜向拖拉,以免超負荷和鋼絲繩滑脫或拉斷繩索而使起重機失穩。起吊重機型構件時應設牽拉繩。
④起重機操作時,臂桿提升、下降、回轉要平穩,不得在空中搖晃,同時要盡量避免緊急制動或沖擊振動等現象發生。起重機嚴禁負荷吊裝,以避免加速機械零件的磨損和造成起重機傾覆。
⑤起重機應盡量避免滿負荷行駛;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提升與回轉(起升與水平轉動或起升與行走)兩種動作,以免因道路不平或慣性力等原因引起起重機超負荷而釀成翻車事故。
⑥當兩臺吊裝機械同時作業時,兩機吊裝鉤所懸吊構件之間應保持5m以上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事故。
⑦雙機抬吊構件時,要根據起重機的起重能力進行合理的負荷分配(吊重質量不得超過兩臺起重機所允許起重量總和的75%,每一臺起重機的負荷量不宜超過其安全負荷量的80%)。操作時,必須在統一指揮下,動作協調,同時升降和移動,并使兩臺起重機的釣鉤、滑車組均應基本保持垂直狀態。;兩臺起重機的駕駛人員要互相密切配合,防止一臺起重機失重,而使另一臺起重機超載。
⑧吊裝時,應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指揮人員應位于操作人員視力能及的地點,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裝的全過程。起重機駕駛人員必須熟悉信號,并統一規定,發出的信號要鮮明、準確。
⑨在風力等于或大于六級時,禁止在露天進行起重機移動和吊裝作業。
⑩起重機停止工作時,應剎住回轉和行走機構,鎖好司機室門。吊鉤上不得懸掛構件,并應升到高處,以免擺動傷人和造成吊車失穩。下班后應將吊臂收縮平放在吊車上。
⑷吊裝作業安全
①吊裝工作開始前,應對起重機運輸和吊裝設備以及所用索具、卡環、夾具、卡具、錨碇等的規格、技術性能進行細致檢查或試驗,發現有損壞或松動現象,應立即調換或修好。起重設備應進行試運轉,發現轉動不靈活、有磨損的應及時修理;拼接大梁吊裝前應進行試吊,經檢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進行正式吊裝。
②起吊前,總指揮必須明確起吊方案中安全方面的全部內容,并嚴格遵守本規定的各項要求,組織吊裝施工,保持吊裝施工中各環節通訊聯絡的暢通。嚴禁冒險作業,確保人與設備的安全和萬無一失。全體吊裝施工管理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服從起吊總指揮指令,起吊總負責必須在確保人的安全前提下組織各類吊裝施工作業。
③構件吊裝應按規定的吊裝工藝和程序進行,未經計算和采取可靠的技術措施,不得隨意改變或顛倒工藝程序安裝結構構件。
④起重機工作時,起重臂桿旋轉半徑范圍內,嚴禁站人或通過。有關吊裝所有人員都必須事先明確各自的職責。負責起吊物固定的起重工和有關指揮及所有與吊裝相關的管理人員在起吊前準備工作完畢后,應迅速離開起吊物和把桿回轉區域內。如果吊機指揮、吊車司機在發現吊物及吊桿回轉半徑內有人還未離開,決不允許起吊,確保人的安全。
⑤運輸、吊裝構件時,嚴禁在被運輸、吊裝的構件上站人指揮和放置材料、工具。
⑥高處運輸物件工具、零星材料事,應用繩捆好吊運。鋼結構吊裝時,不的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
⑦高處使用扭力扳手等工具和油漆桶,應同時使用防墜保險繩。不得隨意拋擲材料物體、工具,防止滑脫傷人等意外事故。
⑧構件必須綁扎牢固,起吊點應通過構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時應平穩,避免振動或擺動。
⑨起吊構件時,速度不應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過久,嚴禁猛升猛降,以防構件脫落。
⑩構件就位后臨時固定前,不得松鉤、解開吊裝索具。構件固定后,應檢查連接牢固和穩定情況,并設置臨時纜風繩。當確定連接安全可靠后才可松鉤進行下步吊裝作業。
11吊機指揮和吊機司機在起吊過程中一旦發現起吊物和把桿下方有人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不管任何原因都應迅速停吊,確保安全。并必須事先明確應急停吊信號。
12在吊裝作業的全過程中,安全員、監控員一旦發現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各類危險因素,必須立即制止,并有權責令暫停施工。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在危險因素未清除前有權向有關領導提出停止施工的意見。
⑸安全繩設置與使用
①安全繩敷設在每榀鋼梁上,隨鋼梁同時起吊并使用。
②鋼梁在空中拼接完畢后,同時須將大梁拼接處的安全繩相互安全可靠連接。
③使用安全繩前先確認安全繩錨固安全可靠。如發現有問題應自行固定牢固。
④安裝檁條時應注意隨時將安全繩翻提到檁條的上方。
⑤高處安裝大梁、安裝與搬運檁條、人員沿大梁行走、變換工作位置、安裝梁間斜拉桿、清除鋼構表面污泥、油漆、布設鋼絲網、安裝保溫棉和屋面板等各種屋蓋高處作業,均必須全數牢固設置和使用航空鍍鋅水平安全繩。
⑥安裝墻面板和屋面板前,必須全數設置錦綸垂直和金屬水平安全繩,并按人數在垂直安全繩上安裝防墜器用于系掛安全帶。
⑦采用懸掛吊板腳手對鋼柱油漆作業吊時,必須同時設置正確使用錦綸垂直安全繩并有安全防墜器。
⑧先布設安全繩,再從事高處任何作業。
⑨禁止不使用安全繩在大梁上和墻板水平檁條上行走和翻爬。
⑩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安全繩的設置和位置變換布設。
⑹安全帶
①安全帶應與安全繩聯合使用。
②局部無安全繩的部位,應將安全帶牢固系掛在鋼結構或管道上。
③禁止將安全帶彈簧鉤系掛在鋼梁的翼緣上。
④禁止不系掛安全帶從事任何高處作業。
⑺爬梯
①應設置足夠數量帶護身圈的籠式鋼管梯。無護身圈的直爬梯或航空軟梯禁止使用。
②相對固定的專用爬梯位置與最遠作業點水平距離不大于30m,沿途應連續沒有安全繩,有良好水平通道的距離不大于50m。鋼構施工中應據此要求及時調整直爬梯位置,以方便作業。
③竹梯加節捆綁處應牢固可靠。禁止使用已裂縫、損毀的竹梯。
④竹梯應有足夠安全作業的高度。
⑤梯子與地面夾角以75度±5度為宜。
⑥竹梯低部應堅實、防滑。上端捆綁牢后再上人。
⑦人員上下梯子禁止持物,應面向梯子。
⑧禁止在竹梯上從事油漆,端面板安裝等高處作業。
⑨所有登高施工人員必須從專用爬梯上下。禁止爬鋼柱上下。
⑻鋼板安裝作業下方禁止一切交叉作業。吊物下禁有氧氣、乙炔瓶和任何人員。
⑼雨天、六級及其以上大風禁止高處作業和吊裝作業。
⑽吊裝現場臨時用電
①吊裝現場應有專人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用電線路和設備。
②構件運輸、起重機在電線下進行作業或在電線旁行駛時,構件或吊桿最高點與電線之間水平或垂直距離應符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
③吊裝起重時,嚴格按照JGJ46-2005要求,確保安全距離。
起重機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④使用標準電箱。電纜線、接頭、電箱內電器設備完好無損,絕緣良好,符合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以及《臨時用電專項方案》規定。
(三)制度措施
1、建立技術交底制度。向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指揮員、信號員以及參與起重吊裝作業人員介紹起重吊裝的技術措施,技術內容及注意事項,并在技術交底文字資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簽字手續,注明交底日期。
2、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從起重機械進場之日開始,按照《起重吊裝安全檢查表》(《監理細則》中的C7表)要求,定期對起重機械及起重作業人員進行檢查考核。
3、建立機械維修制度,加強日常和定期維修工作,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
八、夜間吊裝作業施工安全措施
1、司機必須精力充沛,不喝酒、不抽煙。
2、汽車吊機作業時應有足夠的工作場地,起重臂桿起落及回轉半徑內無障礙物,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
3、汽車吊機的作業人員和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機械性能,操作人員應嚴 格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如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如果由于指揮失誤而造成事故,應由指揮人負責
4、多臺汽車吊機作業時,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
5、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起吊必須 堅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規定。
6、物件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
7、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8、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9、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暫停作業。
10、起吊重物的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未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工作完畢后,起重臂轉到順風方向,并將吊鉤開到離臂桿頂端處2-3米位置。
11、起吊重物時應綁扎平穩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起吊。綁扎鋼絲繩與物件的夾角不得小于30度。
九、起重吊裝施工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1、起重吊裝施工中事故的基本預防控制措施
(1)對操作人員進行專業知識培訓,并取得有關部門發放特種作業操作證;
(2)定人、定機、定崗,明確職責,操作和維護保養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3)經常對設備進行完好性檢查。
(4)加強施工管理,嚴格按標準化、規范化作業。
(5)施工中要經常分析假設過程中出現各種問題。
2、預制構件的起重吊裝施工的事故預防控制措施
在車站施工中,為了預防起重吊裝施工中事故易發生,在起重吊裝過程中應采取以下安全控制措施:
(1)作業條件
①施工現場若使用的組裝起重吊裝設備,須制定安裝和拆除施工方案,嚴格遵守安裝和拆除順序,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組裝完畢,須經有關部門安全驗收簽證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操作司機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身體健康,并定人定崗。
(2)作業前要求
①移機、吊裝前,必須對制動器、控制器、吊具、鋼絲繩、安全裝置和架體的穩定性等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工作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行操作。
②吊裝構件前,應做好警戒措施,正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各工種人員到崗,在專人指揮下操作;清除沿途障礙物;通知其他非作業人員撤退。
(3)操作中要求
①司機應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視周圍情況,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指揮人員事先確定聯絡信號并嚴格執行;對緊急停機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②有下述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a、結構或零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具、鋼絲繩損壞達到報廢標準,架體穩定性不牢固等;
b、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鋼絲繩與吊物棱角之間未加襯墊等;
c、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不明確時;
d、被吊物上有人;
e、風力大于六級以上或大霧、雷暴雨等惡劣天氣時;六級風以上嚴禁作業,停止作業時應切斷電源。
(4)在正常運轉過程中不得利用限位開關、緊急開關制動停車。
(5)操縱控制器時用力要均勻,逐級變換檔位;運行中發生機件損壞等故障應放下吊物,拉下閘刀開關,應及時排除故障,不得在運行中進行維修。
(6)吊運時應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安全可靠后再吊運。
(7) 構件就位時,指揮員應與操作司機配合好,防止碰撞吊物;當下降到位時,注意避免鋼絲繩松得太多而發生傾側事故。
(8) )必須待構件錨固可靠后方可拆除吊具。
(9吊裝第二片構件下降就位時,應注意避免碰撞。
(10)起重吊裝作業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設專職操作員、專職電工、專職安全檢查員。
(11) 當液壓油溫超過70℃時應停機冷卻,當氣溫低于0℃應考慮更換低溫液壓油。嚴格按起吊方案進行,禁止斜吊提升,超負荷運轉。
(12) 吊裝設備作業過程中要加強日常檢查,要嚴格檢查,發現問題要請專業人員進行整改,禁止私自拆卸。
十、起重吊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機械生產和管理部門要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機械安全生產工作。
2、機械設備管理人員應堅持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定期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展開技術培訓,堅持“三定”(定人、定機、定崗)制度并制定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施工人員正確指揮,精心操作。對于施工人員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可能引起危險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4、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措施及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出現起重機械事故的按照“機械傷害事故”一欄進行處理。在處理過程中應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立即使傷員脫離危險區域,安排工地值班電工負責切斷有危險的低壓電氣線路的電源。如果在夜間,必須接通照明燈光。
(2)應急小組一定要查明險情:確定是否還有危險源。如吊裝構件是否有繼續倒塌的危險;人員傷亡情況;商定搶救方案后,向公司安全生產部、監理部及業主單位請示匯報批準,然后組織實施。
(3)確認疏散出來的人員傷勢情況,必要時聯系救護車,在醫療人員未到之前救護組人員根據傷勢情況采取止血、人工呼吸相應的急救措施,并負責依照傷勢先重后輕的原則分批用擔架將傷員抬上車送往醫院。
(4)安全警戒組負責把出事地點附近的作業人員疏散到離安全地帶,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維持工地內搶的。